一、提交材料
一般在抵達韓國十日內須向駐韓使館教育處聯系辦理報到手續,需提交的材料如下:
1、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
2、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
3、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國外報到表(基金委系統打印)
4、護照及簽證復印件(標注入境日期頁)
5、在中國銀行首爾分行辦理的存折復印件(美元賬戶)。
持本人護照可前往中國銀行首爾分行辦理,不需登陸證(國內賬戶無法接收獎學金匯款)。中國銀行電話0082-2-399-7797,0082-2-399-5993。(地鐵1號線鐘閣站6號出口)如所在城市沒有中國銀行,則需在當地銀行辦理可接收美元匯款的存折。
6、有效聯系方式(電話、郵件等)
二、獎學金發放
1、一般在出國前,基金委會一次性發放3個月生活費,故國外生活費一般會在入境3個月后再發放。除短期(6個月以內)訪學項目按月發放外,其他項目都按季度,即在每個季度開始當月的15日前一次性發放3個月費用。
2、如留學人員提前回國,需向教育處報告,并按照有關規定扣除實際在韓天數后,退還剩余費用。
三、日常事務管理
有關請假回國、預訂機票等請加入公派人員QQ群,下載《公派留學人員須知》,仔細閱讀,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。
在韓中國國家公派人員聯誼會
公用郵箱:zhgplxs@gamial.com
QQ群: 84443923 (用于發布信息、通知、下載規章制度等)
196906215(用于留學人員之間的自由交流群,需標注真實姓名)
如有其他問題,請咨詢:
使館教育處 高老師
電話: 0082-2-730-2068
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教育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