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社論 通過法律手段,維護自身權利,是法律所允許和保障的,但這樣做的前提,是不損害第三方的正當權利、利益。 搭乘中國郵輪“海娜號”1659名游[詳情]
中國內地首艘豪華游輪“海娜號”13號下午駛離韓國濟州港時被濟州地方法院扣留。目前中韓相關部門正在積極努力地協調,爭取讓“海娜號”盡快安全離港。[詳情]
韓國濟州政府盡力協助解決“海娜號”游輪被扣事件。[詳情]
“目前公司的首要任務是盡全力將旅客安全接回國。”海航旅業相關負責人9月15日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。截至記者發稿時,海航已派出五架飛機飛往韓國,分批次將旅客運[詳情]
一場經濟糾紛可能正在醞釀為一次“人道災難”。9月14日,我國內地首艘豪華郵輪“海娜號”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留,截至當地時間9月14日11時30分,2309名[詳情]
“海娜號”郵輪在韓國被扣事件還在處理中,但無論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怎么做出“積極”表態、怎么采取“積極”措施,結果都是雙輸。 事件源于沙鋼海航“掐架” [詳情]